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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陕西省第四届大学生创业明星评选活动的公告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人社厅2014 (74)号文件《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四届大学生创业明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学院决定于2014年10月--12月组织开展陕西省第四届大学生创业明星评选活动。拟在全院范围内推荐评选出“大学生自主创业明星”2名,“大学生村官创业明星”2名。各二级学院毕业五年之内的往届学生也可以推荐参加评选。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4年11月1日——2014年11月19日

二、评选标准

1、大学生自主创业明星

对象范围:各类高校的在校生、毕业生(毕业年限不超过5年)、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必备条件:在陕西省内创办经济实体或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年以上,本人为所创办经济实体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0人以上;遵纪守法,照章纳税,经营状况良好。

2、大学生村官创业明星

对象范围:在岗大学生村官

必备条件:创办或领办经济实体,实际运营一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有效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三、评选程序

由各二级学院进行推荐,将候选人上报招生就业处,经学院领导审核后,统一上报省上。

专家评选、实地考察工作由省上统一安排进行。

四、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

2、符合推荐条件的创业明星要提供创办经济实体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各类认证及获奖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被推荐人需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附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文字简练,内容真实,文字版及电子版同时报送。

五、联系方式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电话:029-33681199 33680050

附件下载:

1.陕西省第四届大学生创业明星评选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doc

2.陕西省“大学生自主创业明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doc

3.陕西省“大学生自主创业明星”候选人推荐表(在校生)附件3.doc

4.陕西省“大学生村官创业明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doc

日期:2014-11-19 | 作者:  |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