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相关高校单位,
中央、省属驻咸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提高毕业生报到的服务效率,现就普通高等院校(含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12年起,咸阳市辖区普通高等学校(含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报到工作,由咸阳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办理,从发文之日起,启用“咸阳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专用章”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2、普通高等学校(含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回咸报到时,须先登录咸阳人才网(www.xyjob.com)咸阳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个人信息,然后携带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个人身份证、个人两张一寸彩色照片等相关材料到咸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手续。注册个人信息可直接登录系统注册,也可到咸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利用中心提供的计算机注册个人信息。信息系统将为毕业生提供办理报到、改派、到档查询、就业援助等免费服务。
3、回咸报到的普通高等院校(含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档案由咸阳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接收,地址:咸阳市渭阳西路人才大厦三层,邮编:712000。
4、普通高等学校(含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需要在咸阳市辖区内改派时,可向原派遣单位提出改派申请,同意后出具毕业生改派函,毕业生持改派函、派遣证、接收函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5、咸阳市属中专毕业生的报到证和普通高等院校(含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市属单位就业介绍手续的办理继续由市人社局培训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负责,使用现有的“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专用章”办理手续。
6、各县市区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工作衔接,提高办事效率,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登记证》发证工作,争取做到不漏一人。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