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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工商部门优惠


工商部门优惠政策: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生后5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收费。

2、高校毕业生创办公司3万元即可登记,允许投资人首期注册资本到位10%,剩余部分可在三年内全部到位,并允许货币出资低于30%。

3、高校毕业生办理工商登记时,只需提交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无需在提交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允许用自有或租赁的住房兼作经营场所。

4、高校毕业生创业开办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凭《毕业证书》、《报到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享受优惠政策。

5、高校毕业生从事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10个行业的经营活动,不享受政策减免。

日期:2014-06-12 | 作者:  |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