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我区城市综合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城市管理特勤大队工作人员40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学历条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
3.年龄条件:限26周岁以下(及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长期上夜班,吃苦耐劳,胜任城市管理及执法工作(身高不低于175cm,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5.遵纪守法、品行端庄,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执法工作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要求;
6.中共党员、曾立功受奖、野战部队服役的人员优先。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2.报名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北四看台四楼。
2.面试 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协调应变、语言表达和自我控制等能力,以及个性稳定性和举止仪表等。
体能测试及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以个人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除符合《体检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外,要求拟招聘用人员身高不低于175cm,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2000元,试用期为2个月。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保险,五险费用依法由单位、个人共同承担相应部分,具体管理办法依照《未央区城管执法局合同制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人员管理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一月内与陕西世纪外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陕西世纪外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为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往未央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
3.对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人员优先推荐政府进行退伍安置。
1.凡在报名、考试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是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个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考生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1.前往以下地点现场报名( 陕西省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北区12门),需提供照片一张,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地址: 陕西省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北区12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