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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特勤大队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我区城市综合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城市管理特勤大队工作人员40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对象

退伍士兵,及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户籍条件:报考人员限陕西省常住户口;

2.学历条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

3.年龄条件:限26周岁以下(及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长期上夜班,吃苦耐劳,胜任城市管理及执法工作(身高不低于175cm,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5.遵纪守法、品行端庄,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执法工作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要求;

6.中共党员、曾立功受奖、野战部队服役的人员优先。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年2月28日前

2.报名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北四看台四楼。

3.报名者请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

②户口本

③学历证明

④退伍证

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照片4张

⑥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考试

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 体能综合测试

2.面试 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协调应变、语言表达和自我控制等能力,以及个性稳定性和举止仪表等。

3.综合成绩计算

体能测试及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以个人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

(三)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除符合《体检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外,要求拟招聘用人员身高不低于175cm,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四)公式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待遇和管理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2000元,试用期为2个月。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保险,五险费用依法由单位、个人共同承担相应部分,具体管理办法依照《未央区城管执法局合同制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人员管理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一月内与陕西世纪外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陕西世纪外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为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往未央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

3.对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人员优先推荐政府进行退伍安置。

4.根据执法工作需要,配发制式服装。

五、附则

1.凡在报名、考试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是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个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考生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报名方式:

1.前往以下地点现场报名( 陕西省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北区12门),需提供照片一张,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网络报名:

登陆世纪外服网站www.snfesco.com下载《个人应聘登记表》

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zhangyal@snfesco.com

地址: 陕西省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北区12门

电话: 029-36841968

日期:2013-04-16 | 作者:  | 浏览: